一般上班私离甲方不给工资!去劳动局能不能告?

一般上班私离甲方不给工资!去劳动局能不能告?
2024-11-08 08:56: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找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你们的合同应该备案在那里的劳动局的。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过,如果因你的私自离开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

回答3:

  1. 私离是什么意思?没经过合法途径辞职就自己离开公司?如果是,可以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但同时也要赔偿因私自离开而公司造成的损失。

  2. 如果扣了几个月的工资,可以去告,如果只扣了几天的工资,觉得还是算了,毕竟提起劳动仲裁即使赢了也要耗费几个月的时间。

回答4:

1、你的组织纪律性太差
2、你没有团队意识
3、你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团队是有规章制度的,一定有一条叫“有事请假”,而你私离,说明了这一点;团队意识,就像歌词里那样“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只有上下一心其利断金,你没有团队意识;既然你没有为甲方付出,甲方完全可以拒付你的报酬,因为你的私离,可能造成甲方难以弥补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你的过失为他带来损失的补偿;你以为是赶集上店呢?想来即来想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