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婚姻法》的确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即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至于您所说情况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婚外恋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同的。构成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中,“以夫妻名义”是指他们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情形。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未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若您所称“有外遇”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而仅指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的话,您就无法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必须是在离婚的条件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但没有离婚,则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可见,如果您不与您丈夫离婚的话,就谈不上损害赔偿的问题。
此外,无过错方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应包括与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因为,《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能约束与婚姻家庭关系无关的第三者。何况,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目前还都没有对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而只是把它们当作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你享有得到权利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如果对方和第三者同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
发律师函和你个人发的警告信没什么区别。你想让律师给你拟写的话也花不了多少钱。
1.你可以收集对方外遇的证据,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中一个证据;
2.离婚法律上是不支持赔偿的,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分;
3.你发律师函对你反而不利,惊动了对方,你可能收集不到对方外遇的证据;
4.建议你争取早点立案,防止对方财产转移。
首先,婚外恋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同的。构成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中,“以夫妻名义”是指他们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情形。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未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若您所称“有外遇”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而仅指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的话,您就无法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必须是在离婚的条件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但没有离婚,则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可见,如果您不与您丈夫离婚的话,就谈不上损害赔偿的问题。
此外,无过错方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应包括与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因为,《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能约束与婚姻家庭关系无关的第三者。何况,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目前还都没有对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而只是把它们当作是违反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