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扩展资料:
汽车年检的注意事项:
车的外表不能有改装。
1、加包围。
2、车身颜色。
3、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包面车、货车,5座以下的小车没关系)。
4、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
5、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
6、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
7、厢式货车车厢不能改装(不能开侧门,不能开顶,不能加尾板)。
8、轮胎大小不能有改动、同轴轮胎的花纹要一致。
9、车辆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或车辆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气检测、汽车外观、车灯、刹车、底盘等检测合格,并以无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所有年检日期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般统称为“年检”或“年审”。
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自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运营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范围为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
另外,享受免检的期限为6年,包括在今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具体说来,即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两次的免检优惠。
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年检
新车根据车型及营运性质的不同,年审的时间也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车辆年检要用到的证件有:
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内含车船税)和车主身份证。在年审之前需要先处理所有的违章,否则无法进行年审。机动车要及时办理年检,如果车辆在路上被交警查到没有年审,会对其车主进行罚款或扣车。
货车绝对的一年一检,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测2次,尾气检测随年检日期。这个规定是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所以在这之前领取行驶证的车主,仍须按副证上签注的有效日期在2004年按时参加年检,合格后,有效日期会调整到两年以后与行驶证初登日期对应的年份。而2003年9月以后领证的车主不用担心,新车检验的时候有效日期已经签注到2年后与注册登记日期对应的月份。
小型汽车(9座以下不含9座)6年之内是两年一审,6年后一年一审,10年后半年一审,12年后三个月一审中型汽车以上一年一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