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从19:00开始,每2个小时为一更,直到早上5点结束。
1、一更19:00 - 21:00在戌初一刻,称黄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天将黑未黑。天地昏黄,万物朦胧,故称黄昏。这个时候,人还在活动着。
2、二更21:00 - 23:00在亥初三刻,称名定昏等。此时夜色已深,人们也已经停止活动,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静。
3、三更23:00 - 01:00在子时整(即子正,亦即00:00),名夜半,又名子夜、中夜等。这是十二时辰的第一个时辰,也是夜色最深重的一个时辰。这无疑是一夜中最为黑暗的时刻,这个时候黑暗足以吞噬一切。
4、四更01:00 - 03:00在丑正二刻,名鸡鸣,又名荒鸡。虽说,三更过后天就应该慢慢变亮,但四更仍然属于黑夜,且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于是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就有贼人趁着这黑夜开始捣起了乱。所以四更也可称为是“狗盗”之时。
5、五更03:00 - 05:00在寅正四刻,称平旦,又称黎明、早晨、日旦等,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这个时候,鸡仍在打鸣,而人们也逐渐从睡梦中清醒,开始迎接新的一天。
扩展资料
对后世的影响
尽管现今华族社会已经停用“更”这个计时单位,但现代华文里依然会使用从“更”衍生出来的计时单位。现今的华文经常会使用“黄昏”来代表一个地区的傍晚时份。
成语里代表夜深的“半夜三更”(或倒装成“三更半夜”)是从上述的“三更”演变出来的。“半夜三更”一词于元代作家马致远的杂剧《青衫泪》和元代作家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里首次出现。这句成语到现代依然被华族社会广泛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更
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
前半夜11时至1时为“子时”,午夜1时至3时为“丑时”,后半夜3时至5时为“寅时”,早上5时至7时为“卯时”,上午7时至9时为“辰时”,9时至11时为“巳时”,11时至下午1时为“午时”,中午1时至3时为“未时”,晚上7时至9时为“戌时”,9时至11时为“亥时”。
古代人用的时辰
时辰
1、十二时辰制。
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2、二十四时辰制。
宋以后把二十时辰中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样,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为二十四时辰,同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3、十时辰制。
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
4、五时辰制。
其名称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还、铺时、大还、高舂、下舂、县(悬)东、黄昏、定昏。参阅《淮南子.天文训》。
5、百刻制。
即把昼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产生与漏刻的使用有关。可能起源于商代。汉时曾把它改造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几经反复,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备严格的时间意义,而又常见常用的有关名称亦颇不少。
一般地说,日出时可称旦、早、朝、晨,日入时称夕、暮、晚。太阳正中时叫日中、正午、亭午,将近日中时叫隅中,偏西时叫昃、日昳。日入后是黄昏,黄昏后是人定,人定后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后是鸡鸣,鸡鸣后是昧旦、平明——这是天已亮的时间。古人一天两餐,上餐在日出后隅中前,这段时间就叫食时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后日入前,这段时间叫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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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时辰的第一个时辰。(北京时间23时至01时)。
【丑时】鸡鸣,又名荒鸡:十二时辰的第二个时辰。(北京时间01时至03时)。
【寅时】平旦,又称黎明、早晨、日旦等:时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北京时间03时至05时)。
【卯时】日出,又名日始、破晓、旭日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北京时间05时至07时)。
【辰时】食时,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时也就是吃早饭时间,(北京时间07时至09时)。
【巳时】隅中,又名日禺等:临近中午的时候称为隅中。(北京时间09 时至11时)。
【午时】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北京时间11时至13时)。
【未时】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阳偏西为日跌。(北京时间13时至15时)。
【申时】哺时,又名日铺、夕食等:(北京时间15食至17时)。
【酉时】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为太阳落山的时候。(北京时间17是至19时)。
【戌时】黄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天将黑未黑。天地昏黄,万物朦胧,故称黄昏。(北京时间19时至21时)。
【亥时】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时夜色已深,人们也已经停止活动,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静。(北京时间21时至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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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辰———十二地支纪一昼24小时为十二时辰:
前半夜11时至1时为“子时”,午夜1时至3时为“丑时”,后半夜3时至5时为“寅时”,早上5时至7时为“卯时”,上午7时至9时为“辰时”,9时至11时为“巳时”,11时至下午1时为“午时”,中午1时至3时为“未时”,晚上7时至9时为“戌时”,9时至11时为“亥时”。每个时辰各占两个钟头。可见“从巳时直杀到未时”相当于现在的“从上午9时直杀到下午3时”。
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
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120分钟,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24分钟。由此可见“四更造饭,五更开船”相当于现在的“后半夜1时至3时做饭,3时至5时开船”。“五更三点”相当于现在的早晨5时又72分钟,即6时12分,“三更四点”相当于现在的午夜1时又96分钟,即2时36分。
现时每昼夜为二十四小时,在古时则为十二个时辰。当年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人们将中西时点,分别称为“大时”和“小时”。随着钟表的普及,人们将“大时”忘淡,而“小时”沿用至今。
古时的时(大时)不以一二三四来算,而用子丑寅卯作标,又分别用鼠牛虎兔等动物作代,以为易记。具体划分如下:子(鼠)时是十一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丑(牛)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寅(虎)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卯(兔)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辰(龙)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巳(蛇)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午(马)时是十一点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未(羊)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申(猴)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酉(鸡)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戌(狗)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亥(猪)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
古人说时间,白天与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说“钟”,黑夜说“更”或“鼓”。又有“晨钟暮鼓”之说,古时城镇多设钟鼓楼,晨起(辰时,今之七点)撞钟报时,所以白天说“几点钟”;暮起(酉时,今之十九点)鼓报时,故夜晚又说是几鼓天。夜晚说时间又有用“更”的,这是由于巡夜人,边巡行边打击梆子,以点数报时。全夜分五个更,第三更是子时,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说。
时以下的计量单位为“刻”,一个时辰分作八刻,每刻等于现时的十五分钟。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差十五分钟到正午)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古代行斩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最盛,不计时间,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刻以下为“字”,关于“字”,广东广西的粤语地区和福建广东的闽南语地区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点十个字”,其意即“十五点五十分”。据语言学家分析,粤语中所保留的“古汉语”特别多,究其原因,盖因古中原汉人流落岭南,与中原人久离,其语言没有与留在中原的人“与时俱进”。“字”以下的分法不详,据《隋书
律历志》载,秒为古时间单位,秒以下为“忽”;如何换算,书上没说清楚,只说:“‘秒’如芒这样细;‘忽’如最细的蜘蛛丝”。
古时计时工具有两种,一是“日晷”,二是“漏”。日晷是以太阳影子移动,对应于晷面上的刻度来计时。日晷不用说了,大家应该在北京故宫里和观象台上见过。诗词中所常用的漏壶,即刻漏制记时法,最早出现于西汉,将一昼夜平分为一百个等分,也称百刻记时制。昼夜的比例是40:60,冬夏相反。漏是以滴水为计时,是由四只盛水的铜壶从上而下互相迭放的组合。上三只底下有小孔,最下一只竖放一个箭形浮标,随滴水而水面升高,壶身上有刻度,以为计时。原一昼夜分100刻,因不能与十二个时辰整除,又先后改为96,108,120刻,到清代正式定为96刻;就这样,一个时辰等于八刻。一刻又分成三份,一昼夜共有二十四份,与二十四个节气相对。注意,这分不是现时的分钟,而是“字”,在两刻之间,用两个奇怪符号来刻,所以叫做“字”。字以下又用细如麦芒的线条来划分,叫做“秒”;秒字由“禾”与“少”合成,禾指麦禾,少指细小的芒。秒以下无法划,只能说“细如蜘蛛丝”来说明,叫做“忽”;如“忽然”一词,忽指极短时间,然指变,合用意即,在极短时间内有了转变。
“更”是一种在晚上以击点报时的名称。从酉时(今之晚上七点)起,巡夜人打击手持的梆子或鼓,此称为“打更”。七点至九点一击,为一更;九点至十一点两击,为二更;十一点至凌晨一点三击,为三更;一点至三点四击,为四更;三点至五点五击,为五更;此时天亮了,不再打更。夜半或半夜之说一般是泛指,如《夜半歌声》,没有实指某点时唱,而是一段时间唱。若要实指,就得在半夜之前后加字,那就有实指了,如三更半夜,实指了三更。又如过了半夜,实指“过了”,这时就有说法了;夜的一半在何时点,在正三更处,即子时四刻,现之零点正。另外,在古军队营寨里也有打更的,不过击打的,不是木制的梆子,而是金质的,叫做“金柝”。
附历代记时制:
殷武丁时12段记时:白天:夙、旦、明(大采)、占、食日(大食)、日中、昃、小食、小采(上半段);
夜间:小采(下半段)、会、(木+凡)、夕。
殷禀辛至文丁时16段记时:白天:夙、旦、朝(大采)、食日(大食)、日中、昃、郭兮(郭)、小食、萌小采、莫
夜间:会、昏、(木+凡)、夕、寤。
秦16段记时:平旦、日出、食时、莫食、东中、日中、西中、日昳、哺时、下市、黄昏、人定、夜半、鸡鸣
秦12段记时:即十二地支: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我国古代还有把夜晚分为五个时段的方法,叫五夜或五更,情况如下。
五更与现今时间比较表
夜间时辰 五 夜 五 更 时 间
黄 昏 甲 夜 一 更 19—21
人 定 乙 夜 二 更 21—23
夜 半 丙 夜 三 更 23—1
鸡 鸣 丁 夜 四 更 1—3
平 日 戊 夜 五 更 3—5
我国古代纪时,还有更细的分法。最初分一昼夜为100刻。这办法一直沿用到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漏以铜壶盛水,刻节,昼夜百刻。"后来由于昼夜100刻与分为十二时辰不能相配,使用不便,曾改分为120刻,96刻,108刻。但大多使用百刻制,到清代才改为96刻制"和十二时辰配合使用。
我国古代制定、沿用自成体系的计时法。百刻计时法最古老,使用的时间也最长。大约西周之前,古人就把一昼夜均分为一百刻(一刻等于14.4分)。汉代除使用百刻制外,还应用以太阳方位计时的方法。到隋唐时,为十二时辰计时,百刻制与十二时辰计时法并用,夜间还使用独特的计时方法,这就是“更”。“更”是计时单位,一夜分五更,每更时间长短依夜的长短而定。直到明末清初,西方机械钟表传入后,我国才改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法,但十二时辰仍沿用,每个时辰两小时。为和二十四小时计时法相一致,我国古老的百克制演变为九十六刻制,一个时辰内分为八刻、一小时内分为四刻,一刻15分钟,这样一昼夜就为九十六刻,与世界通用的计时法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