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政府失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行为能力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
(2)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效率低下,或者说成本昂贵,导致资源并未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3)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也有较高的效率,但都带来不利的事先未曾预料到的副作用;
(4)某些外部性问题或国际性经济贸易问题,一国政府无能为力加以解决,如核利用中的污染问题,国际贸易纠纷问题等。
市场失灵的存在是国家干预的前提,但有些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难以修补的,勉强干预势必“政府失灵”。这倒不如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来克服这些缺陷。政府干预从本质讲也是一种经济行为,只有当其收益高于成本时才是合理的。政府的规模、职能应严格限制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
政府失灵问题由来已久,对其所进行的研究可能在更早的文献中已经出现过,甚至在与亚当·斯密同时代的学者也可能曾做过相关的阐述,只是没有人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到上世纪70年代,随着西方社会滞胀现象的出现,政府失灵开始凸显为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研究的焦点问题,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开始系统化并且日渐成熟起来。诸多公共选择和公共政策学者及部分发展经济学家在这一领域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研究各有其独到之处,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受到学界的诟病。批评主要集中于他们所采用的方法论方面,认为个体主义方法论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过于简单化,有还原论的嫌疑。尤其是公共选择和公共政策学者,他们采用的“经济人”假设对政府失灵虽有较强的解释力,但却难以与事实完全相符。
市场失灵是可调控的,比如房价现在就处于失灵状态,政府现在就开始宏观调控,不进行抑制上涨,如果政府调控失灵,就必须进行大的经济改革,这将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关键是不一定能成功
首先市场是不会失灵,只是因为市场是一个资源配置手段,只要一件商品或者服务还在市场流通就说明还有需求。但是政府去配置资源,看看计划经济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