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点”英文称之为Discrepancy, 指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银行给卖家开出信用证(L/C),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具的单据内容,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一般每个不符点银行会处罚卖方50美元,有些不符是不能避免的,这个时候银行会注明此单为不符点交单。这个时候L/C的银行信用就不存在了,而转变成了客户的商业信用。因为单证不符,银行就可以不承担付款责任,这个时候就看客户的信用了,如果客户愿意接受,那就没有问题;如果客户突然改主意,不接受的话就麻烦了,那你的货就存在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提单还是记名提单就更惨,货一出港你们的货权就转到提单上收货人那边了,客户如果拖着一直不付款,过了一定的时间限制后银行就可以拍卖这批货物,你的客户做为B/L上的收货人这个时候就有第一竞拍权,极有可能以很便宜的价格得到这批货。
常见“不符点”
一.信用证过期;
二.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三.受益人交单过期;
四.运输单据不洁净;
五.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
六.没有"货物已装船"证明或注明"货装舱面";
七.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
八.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
九.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
十.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
十一.货物短装或超装;
十二.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
十三.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
十四.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
十五.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
十六.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
十七.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
十八.各种单据中的币别不一致;
十九.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
二十.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
二十一.单据没有必要签字或有效印章;
二十二.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不一致;
二十三.各种单据上面的"Shipping Mark"不一致;
二十四.各种单据上面的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描述不一致。
1、信用证提单规定 NOTIFY APPLICANT,那么,按照信用证的50项写的APPLICANT公司名称和地址即可,无需写电话。如果提单的通知人显示APPLICANT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电话,这样也不构成不符点。
2、如果信用证的39A允许信用证金额有10%的浮动,那么,实际货物装载货物的数量和金额在信用证允许浮动的范围内,则不构成不符。
通知方可以加上电话号码,不构成不符点。
信用证下的商业发票的制作原则是:首先照抄货物描述的全部内容,然后在其下填写实际品名,数量,金额等。也就是发票的前面按照信用证货描的数字照抄,然后在下面填写实际的装运件数。
1.如果提单的通知人显示APPLICANT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电话,这样是否构成不符点
不会 一般情况下 多写 不冲突不会是不符点 但是我很奇怪 LC里没有 你干嘛要加上去 完全按照LC里抄就好了 2.既然LC里规定有10%的溢短装,而你的数量也在这个范围内 货描栏显示你的数量不会构成不符点。
第一条:关于Applicant构成不符点,没有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Applicant必须写明名称和地址,电话没有要求,因信用证没有要求,所以是不符点。
第二条:不构成不符点,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是186300件(+/-10%),只要数量在167670-204930件都是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