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财务制度,这是对的,你没有做错什么。但是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我有一个建议,你在执行制度时像这样情况,可以灵活一点,没有收据,可以先付款,让他去办事。但是要他写一个借条,说明用于活动经费,办完事用发票取回借条。这样做,不仅不会耽误工作,便利了这位同事,也说明了你在坚持财务制度的前提下能够灵活扩展工作,通情达理,也能得到同事们的爱戴。以上意见供你考虑。
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没错,但是一个公司如果想发展,主要还是要把东西卖出去,也就是业务兜进来,原则一定要有,制度是可以变通的。 公司同愿承担风险也没事,事先做个录音录像什么的,在不马上给老板打电话询问处理方法,在还要看金额大小,很多因素。
确实哈,没有收据怎么证明你给了钱呢?虽然一般同事不会赖账,但是也不能保证就没有风险嘛!其实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就算老板同意了,他不方便开收据,如果金额小,你就让他写张收条吧,手写的,找个证人签个字就保险了,如果金额大的,我觉得还是必须看到收据才稳妥。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同事之间有摩擦很正常,确实挺影响心情的,但是都已经发生了就不要想那么多了,想开点吧,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