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说的情况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第七婚姻经费由另一位家长为孩子购买房地产,投资者儿童的名义登记的产权,可以考虑仅在按照规定,婚姻法第18条,(c)段的恩赐自己的孩子的一方,房地产应确认为配偶的个人财产。房地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党的孩子的名字,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的父母的贡献份额股份,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由于父母双方不能全额支付,我个人认为,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精神,作为礼物送给孩子的父母首付款的一部分。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住房和偿还贷款,夫妻共同财产。
3,你可以得到房地产,但必须给予补偿。我个人认为,以消除男方的家长都给予首付款,剩下的一半房子的价值,你要付出,以获得房地产。
4,当然,如果你能证明你父母的贡献,那么这部分利益也保护
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不是一个对不起另一个什么的,离婚时法院应该是50%那么判
能不离别离了吧。能结婚说明是有感情的啊,刚结婚是需要一段时间彼此来适应的。这也是真正成长的过程,经过这个阶段才能真正事事替对方考虑、从激情的爱情步入绵绵的亲情啊。万望慎重啊!
一般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