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原告败诉后提出上诉,一审法院以被告拒绝领取一审判决书为由,长达40天未将原告上诉状上交

2024-11-07 12:44:5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审书记员回答是实话,法院就是这样做的。现在法院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事情多了,出现违法情况,回答就是人手少,编制不够,这都是上个世纪的编制,处理不了这么多的案件,没有办法。

回答2:

一审法院的说法不对,1.工作忙不是理由,不能因为工作忙就无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啊,当然,这个国度不一样,请你理解;2.传票和判决书的快递费都是国家财政出钱,所以跟被告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他这是忽悠你,你可以带录音笔将对话录下来,做成新闻在网上传播或者向中级法院投诉。
不过,那个一审法院的做法虽然应该谴责,但我还是认为你应该忍一忍,将就一下,他们会拖一段时间,但还是会处理的,毕竟到二审法院时还是要他们法院的人审理和判决,你对一审法院态度不好,二审的法官知道,觉得你爱挑事儿,对你不好,尽量理性处理,不要影响你打官司的目的。

回答3:

一审书记员的说法确实是对的,比如说你起诉的时候还要提供被告身份证的复印件,被告可送达地址……这些也许对于原告来说很苛刻,但是法院也有自己的难处。司法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盯着你一个人的案子。
如果你很着急的话,那么你提供法院一个可邮寄送达到的被告地址,然后让法院邮寄。如果你确实找不到人,叫法院公告送达!但是公告送达隐藏的问题是你上诉很可能找不到被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