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级政工师证丢了,请问如何补办呢?

我是98年发得证书
2024-11-09 0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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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补办即可。
高级政工师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待遇脱钩的其它性质的事业单位以及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试点的行业和地区的事业单位。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对象包括上面所列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在宣传、组织、党办、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女工)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人事管理、职工教育、武装保卫、计生、信访、老干部服务、调解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以上参评对象包括实行聘任制的政工人员。
证书颁发单位:
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按审批权限报相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其中,地(市)、厅(局)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抄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获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获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地(市)、厅(局)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初级职务人员由各地(市)、厅(局)颁发资格证书。

回答2:

您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丢失,需要与发证单位取得联系,进行证书补办。
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参见已公布的“全国鉴定中心信息化管理员联系表”:http://zscx.nvq.net.cn/siteApp/jsp/template/t_cert_new/contact_lin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