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得事情、妨碍公务罪

2025-04-16 04: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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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是拉架,没有暴力或威胁,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个不构成妨碍公务罪!法院让你们交钱,可能为:取保候审保证金或罚金,前者是案件还在审判当中,没有宣判,后者是一种刑罚,已宣判了,最好请律师,不然自己吃亏都不明不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回答2:

  涉嫌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拘留。
  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回答3:

根据刑法第34条规定,附加剂的种类有:(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刑罚的一种,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1、你所陈述的有点不是很清楚,事件的起因和经过也不明白,但如果真的是拉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属于情节1、4、5、7等,可以单处罚金,但这也必须经法院的判决才可执行。
2、罚金和罚款是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是罚款,罚金必须判决。
3、不管什么情况,现在要钱是情节比较轻的,至多是缓刑。
可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