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叉路口转弯要让直行车先行。
最基本的交通规则
1、交通优先权: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2、右转弯车辆分两种情况: ① 如果在不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右转弯可以通行,但是一定要减速,也就是说,行人道上已经没有人了,尽管如此也必须减速通过。
②右转弯 在遇到行人和直行或者右转车辆时候要无条件让行,什么叫做无条件,就是说即使让直行车辆减速和行人驻足了都绝对不可以。
3、右转弯车辆在遇到前面车辆等待直行信号灯时候,或者前方车辆也想右转,但是遇到了右转弯亮红灯,要耐心停车等待,所以严重鄙视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还按笛催促前面车辆走的。
4、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没有右转弯灯的时候,这种是有些重要交通十字路口,采取了安装右转灯,这个时候右转弯车辆也要依照灯的指示,如果亮红灯不得通行。
5、右转弯车辆如果亮灯了,在转弯时还是遇到了行人,这个时候依然要减速让行。
6、右转弯车辆遇到前面车辆等待信号灯,不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转弯。
7、出了与右转弯车辆的有关的事故,右转弯要负很大责任了, 也是两种情况:①行人道此时是绿灯可以通行出事故,右转车辆负全责;
②行人闯红灯,出事故,右转弯和行人责任各半。
8、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不可以在慢车道通行。
9、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仍然还是要有速度限制的。
很明白的告诉大家,前天本人亲身经历了。我的荣威小车在辅道正常直行,一辆标致小车从主道突然右转进去辅道,本人躲避不及,他的车直接撞到我尾部保险杆,当时他也是说我应该避让,我负责,我不同意,交警来了,确定他负全责,交警说都是直行,他变道,直行不分主辅道!!!他的全责!!!
目前的法律在这方面没有依据,只能要看具体执法的人员怎么判定了。因为目前的法律既规定了转弯让直行同时又规定了让右原则,而且没有规定如果两种情况同时出现哪条优先级别更高,现在网上流传的各种解释都是出自于个人理解而已,并非法律的明文规定。
首先是转弯让直行。如双方都是直行则让右方来车先行
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