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预售充值卡加油开出来的电子增值发票,单位财务怎么会不能作报销凭证?

2025-01-20 18:22:2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符合规定的发票可以报销。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开具项目进行详细规范。有效解决了预付卡行业开具发票不统一问题,消除了企业的涉税风险,也有利于加强预付卡“灰色地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