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满 ,还没签转正合同,年前想辞职。。。。

2024-12-04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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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2:

从法律上讲,可以直接辞职,当天走人。但为什么呢?
就算不要年终奖,春节8天假也不要了吗?
还有开门红包呢,强烈建议,过完年,找到工作再离职。
没人和钱过意不去,对吧。

回答3: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可以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离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企业有义务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