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地级市,一个地区,64个市辖区,45个县,18个县级市,1个自治县。省会哈尔滨市。
黑龙江辖1个副省级市、1个较大的市、10个地级市、1个地区,以及64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45个县、1个自治县。
截至2013年,黑龙江省下辖13个地级市行政辖区。分别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七台河、伊春、黑河和大兴安岭地区。
其中,副省级城市一座:哈尔滨;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一座:齐齐哈尔;具有独立立法权的城市两座:哈尔滨、齐齐哈尔;区域性中心综合型城市四座: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资源型城市七座: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伊春、大兴安岭;农业城市一座:绥化;边贸城市两座:黑河、绥芬河。省会哈尔滨市。另有两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绥芬河、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