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机行业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2024-11-30 23: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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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增值税:根据08年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适用13%税率,即农机产品生产环节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2、营业税.根据08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其中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另外还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

扩展资料: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擦拷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回答2:

1、增值税:根据08年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适用13%税率,即农机产品生产环节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2、营业税.根据08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其中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另外还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

扩展资料: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擦拷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回答3:

1、增值税:根据08年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适用13%税率,即农机产品生产环节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2、营业税.根据08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另外还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