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合同写一个人名字,办房产证的时候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2024-10-28 00:44: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的。

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2、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2:

我们在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

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扩展资料: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回答3:

是这样的,如果是签购房合同时是两个人签名那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而且是两个人共有,意味着每人各占50%份额。如果是一个人签字那在房产证上只有签字人的名字。在你还贷完成之前是不能加任何人的名字,只有你还贷完成了或提前把贷款余额部分还清了,拿上银行出具的相关手续到房地产办理相关事宜时这个环节,才能在必须是你同意的前提下拿着结婚证方可加上对方的名字。

回答4:

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受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会体现购房人的名字,但房子仍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若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有两种方法:第一,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你可以增加房屋共有权人;第二,你可以和开发商商量修改原有买卖合同,在买受人处加上你的名字。

回答5:

一般来讲,房子有贷款,首次办理房产证必须和购房合同保持一致,如果想要在合同上加名字,那就不许重走合同流程,先撤销网签备案,再重新签订,再备案,再贷款。如果银行可以操作的(通常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办理的),也可以在对贷款合同进行变更,但手续颇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