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没有作废,原先执行的总局8号令已作废,现执行总局45号令。
没有哪个文件把它作废了,省安监局还是要求我们按导则做现状评价报告。
你好 不是。如果有新的会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