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偷遗骨触犯刑法,构成盗窃尸体罪。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罪】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挖坟偷遗骨触犯刑法,构成盗窃尸体罪。
2、家属偷遗骨一般不会追究,但也要看她的目的和动机,如果有侮辱行为,也可以定侮辱尸体罪。
3、不能直接认定,但儿子可以报案,公安机关会侦查取证,再结合这些证据,一般就可以认定了。
1、挖坟偷遗骨触犯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罪”,构成“盗窃尸体罪”;
2、“盗窃尸体罪”不适用死者的亲属,但是“侮辱尸体罪”可以是死者的亲属,所以你说的女儿并不构成“盗窃尸体罪”,如果有对尸体或者遗骸实施凌辱行为比如损毁、分割、抛弃或者扔至公共场所的就构成“侮辱尸体罪”;
3、法律讲究“以事实为依据”,在无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不能因为之前的一些言行去进行认定,该女子只能是可以怀疑的对象,如要认定还需要有确实的人证或者物证。
从你说的情况还看不出该女儿移走亲人遗骸的动机,不太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从民法和公序良俗上讲,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对已故亲属吊唁、祭奠的权力,不能彼此互相剥夺对方的权利。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女儿)移走遗骸,剥夺了另一方(儿子)吊唁、祭奠的权力,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请求对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即告知儿子一方遗骸新埋地点或者要求对方(女儿)重新安放回原地,并且要求其赔礼道歉。
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形,你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项,第七条、第八条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盗窃罪,无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