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卖二手车是要交增值税的,一般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法律分析】
1、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需要按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非二手车经销企业,一般纳税人且车辆抵扣过进项税的,需要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且是湖北地区是免征增值税的。
4、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地区的纳税人需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个人建议】
无论自己属于二手车经销企业还是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在进行销售车辆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严格的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具有不同的纳税标准,一定要区分好自己是属于哪一种类型。
【拓展资料】
以某纳税人销售一辆二手车,价格是50000元(含税)为例,增值税处理办法及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如下: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纳入试点以后购买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16%)×16%=6896.55(元)。
2、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属于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纳入试点以前购买的二手车。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如销售抵债方式取得的二手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4%)×4%/2=961.54(元)。
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已使用过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3%)×2%=970.87(元)。
4、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卖二手车视同销售,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要做销项税17%,如果是2009年以前的车,可以做4%减半,即2%的增值税。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销售2009年以前的旧车:
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如果销售2009年以后的车,全额纳税(小规模为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
应纳税额=销售额×17%
到国税开票、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这份公告指出:经批准允许从事二_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