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执行难的一个原因是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造成执行程序无法进行,那么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处理?申请执行人有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义务,法院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如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线索的,法院依职权在一定期限内也无法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还应当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报告令,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总之,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或者申请人可以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你这种情况,如果劳动仲裁判你赢了,而对方逾期不履行职责的话,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就算是空壳公司了,法院也会帮你找回你应得的权益。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现在的情况就证明这是个老赖的公司。欠工资已判决书强制执行,帐上没钱,法人总有房子吧,这样的情况,法院那边应该想办法为你讨回公道的。
你这种情况的确比较麻烦,公司如果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东(老板)一般只在出资范围能承担责任,现在法院执行中已经查到公司没有任何财产,则理论上执行只能中止或者终结。
如果你能够确认公司为个人独资公司的话,则理论上还有向设立公司的老板进行追讨的可能。(追讨老板个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