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如果该存货以前没有计提过减值准备,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指该项存货的账面余额。如果以前已经计提过存货低价准备,即存货的账面价值=该存货账面余额-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例:本期购入某项商品,取得成本为100元.期末该商品的可变相净值为98,即该存货期末应按98元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元;如果上述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为103元,即期末该存货应按取得成本100元列示在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存货期末计量按账面价值和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的净额。其中,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有条件下重新购买相同存货而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指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1、存货期末计量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减值可以转回,如果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不能体现减值转回这个情况。
3、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绝对不能根据可变现净值调整存货的历史成本。
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存货发生部分减值):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货期末计价
存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如果该存货以前没有计提过减值准备,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指该项存货的账面余额。如果以前已经计提过存货低价准备,即存货的账面价值=该存货账面余额-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例:本期购入某项商品,取得成本为100元.期末该商品的可变相净值为98,即该存货期末应按98元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元;如果上述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为103元,即期末该存货应按取得成本100元列示在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这样做主要是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的关键之一是:要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而不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如果上述举例中期末可变现净值为98元,即购买该存货支出了100元,但预计的可收回金额只有98元,预计发生的损失2元应予以确认。如果预计期末可变现净值为103元,即由于取得时只支出了100元,因此企业并没有发生损失,但也不能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3元。
这样解释能理解吗?希望对你有用。
答追问:可变现净值变大的时候,原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要转回,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我觉得谨慎性原值,不能高估。
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