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考网王润红老师为你解读注册会计师考试核心考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区别:
最根本的区别体现在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1、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经济法主体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
2、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经济法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
二、关系:
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基础。
1、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2、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
扩展资料: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民法上的概念。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
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起始时间上是有区别的:
权利能力自出生就具备,行为能力是从满18周岁开始才完全具备的。
行为能力是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包括独立取得和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独立承担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以及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权利能力是享受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资格。社会关系参加者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
参考资料:行为能力_百度百科,权利能力_百度百科
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民法上的概念。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经济法主体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经济法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基础。
其次,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起始时间上是有区别的:权利能力自出生就具备,公民出生就可以享受民法规定的各种权利,而行为能力是从满18周岁开始才完全具备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经济活动。
但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起始时间上则是一致的。
就说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吧!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是做人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在年龄、智力上有缺陷,不能完全以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效果,民事行为能力可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以年满十八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 十六岁周岁,能以自己能力独立生活,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律行为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才不效,超出能力范围为效力待定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