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加油站的程序:
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报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新建加油站申报表》;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工商预登记,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扩展资料: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
申请资格:
1、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3、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加油站-百度百科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取得土地:
通过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二、土地预审:
1、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三、规划定点。责任单位:规划局
四、环评。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1、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商务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任部门:工商局
扩展资料: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油站
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取得土地:
通过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二、土地预审:
1、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5)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三、规划定点。责任单位:规划局
四、环评。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1、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商务局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安监局
3、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责任部门:气象局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任部门:工商局
一、取得土地:
通过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二、土地预审:
1、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5)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三、规划定点。责任单位:规划局
四、环评。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1、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商务局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安监局
3、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责任部门:气象局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任部门:工商局
5、组织架构代码证。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6、税务登记证。责任部门:国税局
国家商务部颁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有两点至关重要:一是规定申请开办加油站的企业必须“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目前全国具有批发经营资格且具有稳定油源的企业,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只有与这两家国有垄断巨头签署了供油协议,国家才会受理开办加油站的申请; 其二,加油站的申请还要符合当地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而中国多数地方的加油站发展规划和全国性的“十五”期间加油站发展规划都已审批完毕,除非是新建城区或者新修道路,其他地方基本没有可能再申请新办加油站。而新建城区或者新修道路的加油站规划,往往又面临着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的强力干预,其他申请人很难具备与两大集团相抗衡的游说能力。 办加油站的手续比较复杂,涉及11个委局,加油员要有资质证明。此外,还需气象局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齐备后可上报商务局审查,最后还需安全生产局审批。新建加油站投入较大,除去土地成本,一个普通的加油站投资在300万到400万左右. 不过私下收购纯属市场行为,个人可以私下转让收购加油站的经营权,政府不会干预。但是根据规定,加油站被收购后不能异地经营,只能根据营业执照就地经营。 首先,去发改委立项。特种行业需要发改委同意。然后,去规划局审批土地,如果没有合适土地就得等他们给安排地方,特种行业的地是不好批的。这就是最大的瓶颈,如果这两点弄好了,其他的都迎任而解,剩下的都是些琐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