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行管理公积金,但不代表企业一定要开设建行账户,缴纳按月可以从其他银行企业账户(一般是发工资的银行)直接转到公积金账户即可(公积金员工账户开设,自然是在建设银行)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件三);
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件四)。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可以根据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的情形,
选择各5%或各6%缴存比例,但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审批。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的相关规定,申请缓缴。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行管理公积金,但不代表企业一定要开设建行账户,缴纳按月可以从其他银行企业账户(一般是发工资的银行)直接转到公积金账户即可(公积金员工账户开设,自然是在建设银行)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件三);
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件四)。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上海单位公积金缴存的银行按规定一定要在建行网点,其它银行不可以。
必须是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