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是什么性质的法律

2024-12-01 04: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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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罗马法是奴隶制性质的法律,是对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其中《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也是第一部可以按律量刑的法。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RudolphvonJhering)说:“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文中的第三次征服是指罗马法对后世各国影响深远。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回答2:

罗马法属于私法,成文法(也包含一些习惯法),实体法(也有一些程序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之后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我国学习日本。

回答3:

罗马法是第一个具有世界性质的法律。
它是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

回答4:

(2019·宜昌)公元6世纪前期,东罗马帝国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收集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删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条例,编成了一部法律文献。其名称为《查士丁尼法典》。

回答5:

罗马法是第一个具有世界性质的法律.
它是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