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情况应该是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应该属于第三人抵押。也就是说,借款人是那个人,你只是作为他贷款还不上时对银行的保证。强执公证是抵贷不一贷款中,银行通行办法。
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 我们江苏南通市打到卖方账户上(商业性),但公积金贷款可以自由选择,只要跟银行说一下。 至于你去银行签字,那是你借款合同,按理是你们签订了借款合同才可以公证,没有签字根本不存在公证啊!!
要,给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