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开出院证明的,如果这些医院的这些单据以后用人单位说要拿去申报工伤报销,你一定要整理一份清单位,办一个交接单,否则用人单位说你没有交给用人单位,报销不了,你就麻烦了。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的证明如下:第一,如果是工伤出院的话,那么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和医疗费报销手续。第二,出院的时候要注意存留的证明资料有:诊断证明、住院病例、费用明细和缴费票据等。第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需要评残的话,那么需要找医生开具初诊证明或准备初诊病历复印件。
你好
医院应当出具你加盖医院公章的入院证明、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
住院期间的费用清单也应当打印。
协商不成立即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保留好病例即可。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话说这事应该是公司去申请吧,住院十五天一般是骨折咯!公司(或个人)报工伤、十五个工作日等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申请、好像也是15个工作日后鉴定后等报告书!其实都不难到劳动局问下就可以,至于你所需要(申请工伤)的资料急诊证明、出院证明、发票及药品清单、本人的身份证。伤残鉴定的时候他们会给你一个表格带过去的(在你取鉴定通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