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312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首先本罪的构成的要件之一“明知”应该理解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如果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是犯罪所得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就程序问题,公安侦查的期限加上检察院批捕最长是37天没错,但是有很多延长的情节,也很容易延长的。按照你所叙述的确实不构成犯罪。
刑事审判非常注重证据,和民事的优势证据不同,刑事审判的证据要求达到了绝对优势,所以就只有供述,或者证人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你的20多台电脑的是情况。更进一步说必须构成犯罪才会确定数额,如果你不构成犯罪则不需要确定犯罪数额。
赃物因为不适用善意取得,故就算你支付了对价也应当退还的,故追缴的1万5很难再追回来了,取保的3千元只要你不串供,毁灭证据,逃跑,会退还给你的。
“不小心”,要有一定的理据--即,先看有没有“不明知”的无罪辩护理据...
掩饰犯罪所得罪:要看是否明知处理的是赃物..明知是指“知道”或者“有证据证明推定知道”,不包括“过失不知道(即应当知道而因为过失确实不知道)”,更不包括“无过失不知道”...洗钱类犯罪(即以前通称的赃物犯罪),法律关系、事实认定很复杂,自己处理不明白的,及时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可以参见本律师(我是刑辩律师网)文章《明知是赃物的一般辩护思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具体辩护思路》
看价格鉴定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