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述,因你是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名义上有16%的股份,所以你拿的是分红还是工资都需要先确定下。
你可能承担的责任
1、如公司破产,因你未实际出资的16%股份份额,
公司债权人可请求你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债权人还可要求发起人与你承担连带责任。
2、关于出资的口头协议,会产生一个问题。公司法对出资本来就有相应的规定,你们现在的口头协议如果违法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就算公司债权人不追究你的责任,公司发起人也可以追究你未实际出资的违约责任。
以上只是规定,但具体到你的问题需要明确工商局登记的出资人情况和公司章程,这样才可以明确的你责任承担及如何应对。 另你们四方都是公司的发起人。
如果注册资金200万不到位,就应当补缴相应股份;
如果破产你还有承担相应责任(16%)。
如果你分享了利润,那就可能要承担责任。否则你可以主张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