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独立承担自己的债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不足清偿的债务,都需要投资人再继续承担责任。而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足清偿的债务,投资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指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企业全部财产规个人所有,个人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无限责任的盈利向组织。既然个人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企业承担责任,出资人和企业之间具有很强的一体性,出现问题直接由出资的个人承担即可,无需将个人与企业划分的特别清楚。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