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后一次月经计算法:将最后一次月经来潮的月份减掉3(不足者加上9)或月份直接加9也可,日数加上7,即为预产期。例如:最后一次月经为3月5日开始,预产期则为当年12月12日。
2、以受精日计算:若知道受精日,从这天开始经过38周(266天)即为预产期。使用基础体温者知道排卵日,则可计算出受精日。这比从最后一次月经开始日计算预产期的方法更精确。
3、由子宫大小推定:根据子宫底的高度测定怀孕周数。
4、超声波(B超)检测法:对于最后一次月经开始日不确定的人而言,这是较准确的方法。由于可计算出胎囊大小与胎儿头至臀部的长度,以及胎头两侧顶骨间径数值,据此值即可推算出怀孕周数与预产期。
其中以最后一次月经开始日计算预产期的方法最为常用。
您好!怀孕是从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日算起的。共40周,280天。
预产期也是从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日算起,简单的计算方法为:月份=月份-3或+9,日期=阳历日期+7
通常不管是计算怀孕时间还是推算预产期都是由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日算起,预产期嘛加上280天(40周)即是。
但事实上,正确的算法应该是——当精子、卵子结合后开始着床这个时候怀孕,也就是妊娠才开始,从这个时间算起,再加上266天就是比较准确的预产期。
不过由于一般人都无法确定受精日,所以前者的计算法较为方便,不过这280天里就包括了尚未怀孕的日子,这是正常的,其实按这样的方法算出的怀孕时间或者推算的预产期只是为了便于孕期里的各种检查,没有必要去确定准确的受精怀孕时间。
推算时按整个妊娠期280天计算。具体的方法是:预产期月份=末次月经第一天的月份+9或-3,预产期天数=末次月经第一天的天数+7。这样,所计算得出的时间就是预产期。例如,最后一次月经是在2月1日,则月份2十9=11月,日期1十7=8日,那么预产期应该是11月8日。如果末次月经是在4月以后,则采取减3的方法计算。如末次月经来潮是4月2日,就是4月份-3=次年1月份,2十7=9日,即次年1月9日为预产期。如果用农历计算;则月份计算相同,只是日期加7天改为加15天。
以上方法适用于对末次月经日期记得清楚的孕妇,如果月经不准、闰月或来月经日期记不清时,可另作计算。
(1)孕妇以往月经周期都超过上次月经期,计算时要加上平均超过的日数,如有时超过5天,有时超过4天,有时超过6天,就要在算好的日数上加5天。
(2)哺乳期中,未恢复月经即已怀孕,或记不清末次月经的日期时,则按下述方法推算:妊娠呕吐在妊娠后第4周左右开始,到12周(即妊娠3个月)时消失,推算时从呕吐开始日期,往前推42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然后再按一般方法计算。也可按胎动日期计算,一般孕妇感到胎儿肢体在宫内不规则活动,约在妊娠后的20周,计算时从胎动开始日期,再往前推140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而后再按一般方法推算出预产期。
(3)如果遇到闰年,其闰月又正在孕期之中,计算时月份减3应改为减4。
(4)假如末次月经、妊娠呕吐和胎动开始日期都记不清时,还可按子宫底的高度估计:
妊娠4个月末,子宫底的高度在脐和耻骨之间(耻骨上10厘米);
妊娠5个月末,子宫底在脐下二横指,在耻骨上12~17厘米;
妊娠6个月末,宫底与脐平;
妊娠7个月末,宫底在脐上二横指;
妊娠8个月末,宫底在剑突与脐之间;
妊娠9个月末,宫底降到剑突下二横指;
妊娠10个月末,宫底高度与8个月妊娠时宫底的高度同在脐与剑突之间,但腹围比8个月时大,胎儿先出生的部分已入骨盆。
必须说明,这些推算方法推算出来的预产期并不是绝对准确,因为月经不准、胎儿成熟时间有所不同,孕妇身体状况以及其它外界原因等,都会影响孩子出生日期的提前和推后,所谓预产期只是孩子出生的大概日期。如果新生儿出生比预产期提前或推后l~2周时间,仍算正常分娩。
由于每一位孕妇都难以准确地判断受孕的时间,所以,医学上规定,以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起计算预产期,其整个孕期共为280天,10个妊娠月(每个妊娠月为28天)。孕妇在妊娠38-42周内分娩,均为足月分娩。由于每位女性月经周期长短不一,所以推测的预产期与实际预产期有1-2周的出入也是正常的。主要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根据末次月经计算:
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例如:
张女士的末次月经是1999年3月13日,其预产期约为:1999年12月20日。
李女士的末次月经是1999年5月28日,其预产期约为:2000年2月5日
孕妇也可以从末次月经第一天起向后推算到第280天就是预产期。
末次月经的月份减3或者加9,就是预产期的月份,日期加上7,就是预产期的日期了。孕期为40周(280天),提前或延迟2周分娩都正常。
预产期是从末次月经第一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农历日期加15)即为预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