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高规6.2.2条的规定: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6.2.2.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所以,符合6.2.2条的建筑,可以设置封闭楼梯间,并可以在一层设扩大的封闭楼梯间;其他建筑(按高规的规定),应设防烟楼梯间,首层应有直接对外的出口。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6.2.2.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