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上划时:
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
总公司记账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未分配利润。
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
一、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二、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扩展资料:
核算
一、顺序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交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分配优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二、注意问题
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分配利润
分公司上划时:
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
总公司记账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未分配利润。
如果分公司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各分公司按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上交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就是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不影响公司的相关税收。非居民纳税人分得的股息红利不涉及税收(自然人股东分得股息红利纳税20%)。如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处理上视同总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是要将分支机构的未分配利润转到总公司帐上。如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单位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也是要将未分配利润转入总公司帐上。因为所得税对公司来说是一项支出,适用于收支两条线原则。
分公司上划时
借:未分配利润20
贷:其他应付款20
总公司记账时
借:其他应收款20
贷:未分配利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