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存在多种风险:1、委托是可以取消的。2、一年后过户,这段时间可能出现多种风险,如:房东携款跑路,因为房产交易中心的房产登记薄没有做更名,房子就永远是他的,即使他收了你的钱,打官司最多是把钱判还给你,不会把房子判给你,况且你们这里还存在逃税。3、我建议不要听中介的,他们只想着拿佣金,到了真正出麻烦的时候,他们是不管的,建议你不要买这房子,除非马上过户,中间变数太多。
你最稳妥的做法就是直接过户 ,让他给你出一点过户费 ,你自己出一点 ,可能也多花不了多少钱 ,。委托给你过户 ,也存在问题 ,一年半以后 ,你们已经结婚 ,一旦你将来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给自己过户的问题又出来了 ,除此而外 还有几个问题存在 ,一 ,他有权利取消委托 ,二 ,委托公证书开出来之后 ,在你还没有过户之前 ,他可以在一次转卖房子 ,你并不知道 ,。三 ,公证书如果开具时出现瑕疵 ,将不能及时过户 ,还得找到他才能重新开一个 。那时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怎么找到他 ?即使真的准备使用公证书 ,也不要用的名字 ,而选用一个亲戚或者朋友来委托 ,给自己留下充足的空间 。
这个要依照房屋委托公证书里的公正具体的内容来定,如果房产所有权人公证委托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该房屋的话,是可以执行该房屋的买卖权利的。但是还是要走正规的房产过户手续的。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 (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房屋委托公证,受托人可将房屋卖给丈夫。
在房屋委托公证书没指定房屋过户给谁的情况下,除受托人外,房屋可过户给任何人,所以是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受托人的丈夫的。
最稳妥的做法就是直接过户 ,让他给你出一点过户费 ,你自己出一点 ,可能也多花不了多少钱 ,。委托给你过户 ,也存在问题 ,一年半以后 ,你们已经结婚 ,一旦你将来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给自己过户的问题又出来了 ,除此而外 还有几个问题存在 ,一 ,他有权利取消委托 ,二 ,委托公证书开出来之后 ,在你还没有过户之前 ,他可以在一次转卖房子 ,你并不知道 ,。三 ,公证书如果开具时出现瑕疵 ,将不能及时过户 ,还得找到他才能重新开一个 。那时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怎么找到他 ?即使真的准备使用公证书 ,也不要用的名字 ,而选用一个亲戚或者朋友来委托 ,给自己留下充足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