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中规定:
第十三条 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在推行省内异地检验基础上,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第十四条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通道,方便群众“随到随检”。实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
简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落实检验主体责任。
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7.2.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完毕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签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交给送检人,并按GB/T 26765和相关管理规定将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数据及图像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7.2.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妥善保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表(人工检验部分)(含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照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副本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7.4.2.1 发现送检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如: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一致,或者有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擅自另外打刻等异常情形的,或者送检机动车有私自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情形;
或有拼装、非法改装嫌疑时,此次安全技术检验终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员应详细登记送检机动车的相关信息,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报告,等待有关部门核实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国脉电子政务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
气瓶只能在办证所在地审验,实在不行就注销办证那里的检验,到现在所在地办新的检验。
根据目前车用气瓶的监管方式,气瓶制造、安装、监检等信息都在办理使用证所在地的监管系统中,所以,目前气瓶的定期检验还是应当到气瓶使用登记证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如果实在不方便,就只有注销原来的然后到新地重新登记办理使用证。
根据目前车用气瓶的监管方式,你的气瓶制造、安装、监检等信息都在办理使用证所在地的监管系统中,所以,目前你的瓶的定期检验还是应当到气瓶使用登记证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如果实在不方便,你就只有注销原来的然后到新地重新登记办理使用证。
另外,自己加的话要注意审车等方面的影响~! 有很多地方都没有加气站当然如果是在没有资质的手工作坊里自己加装的气瓶,那安全就不一定有保障了
我的油气两用的汽车气罐审验快到到了,外地的瓶在本地能不能申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