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2024-10-30 18: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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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企业出口需要办理的证件:

一、营业执照

出口企业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税务登记证

出口企业必须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三、海关自立报关登记证书

出口企业必须到海关办理海关自立报关登记证书。

四、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根据国税发[2002]11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取得外经贸进出口经营权后30日内办理税务退税登记。

扩展资料:

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程序如下:

一、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的经营范围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 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并注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由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加注意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此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证明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应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栏目,进行资格申请操作(提交电子申请)。并在网上申报后,随即在“打印申请”栏上打印《进出口企业资格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及企业所在市外经贸局的公章;

8、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



回答3:

这个需要根据自己公司产品的出口国家和地区来判定。出口欧盟要CE认证、出口日本做PSE、出口美国做UL、出口沙特做SASO认证等。不同的国家对于认证要求都是不同的。但是都必须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给进出口商签发的允许商品进口或出口的证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对外贸易管制手段之一。采用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口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手续,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出口。

进出口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口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方式、贸易方式和支付方式等等。

扩展资料: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申请的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同时,还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

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文物,凭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料件;书刊,凭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名人字画(只限近代、现代),凭文化部的批准件;黄金白银(不含饰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

专利、诀窍、传统技艺,凭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情况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出境。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

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

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

三、审核

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四、输入电脑

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五、发证

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口许可证

回答4:

1、这个需要根据自己公司产品的出口国家和地区来判定。例如:出口欧盟要CE认证、出口日本做PSE、出口美国做UL、出口沙特做SASO认证等。不同的国家对于认证要求都是不同的。

2、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