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里昂制冷剂大致分为4类。 一是氯氟烃类产品,简称CFCs。主要包括R11、R12、R113、R114、R115、R500、R502等,由于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以及最大,被《蒙特利尔议定书》列为一类受控物质。 二是氢氯氟烃类产品,简称HCFCs。主要包括R22、R123、R141b、R142b等,臭氧层破坏系数仅仅是R11的百分之几,因此,目前HCFC类物质被视为CFC类物质的最重要的过渡性替代物质。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中R22被限定2020年淘汰,R123被限定2030年。 三是氢氟烃类:简称HFCs。主要包括R134A(R12的替代制冷剂)、R125、R32、R407C、R410A(R22的替代制冷剂)、R152等,臭氧层破坏系数为0,但是气候变暖潜能值很高。在《蒙特利尔议定书》没有规定其使用期限,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 四是混合制冷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