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2025-01-20 0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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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设立任何类型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文件呈交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获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营业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望采纳~~~~

回答2: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旅游局办法的,前提是在工商的注册完成。

回答3:

申请条件:
有实际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
至少配备3名以上导游人员
注册资金满足30万元
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
出资人必须是境内自然人

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明
导游人员资格信息
企业章程
营业场所产权或者使用证明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及回单

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流程:

1、网上名称审核登记核准;
2、准备实际的场地证明和租赁合同(场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且是办公或者工业用地,并且设施设备、消防、卫生等都要满足旅游局的要求);
3、申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名称一般是:上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4、申请人向国家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旅行社管理处核准后确定是否受理,等待审核;
5、旅游局核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旅行社需要的时间:

1、名称核准1-2个工作日;
2、执照审批5-7个工作日;
3、地址审查5个工作日左右;
4、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5、印鉴章备案登记1个工作日;

回答4:

1.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人员资质证明。与拟聘用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经营管理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明,拟聘用导游人员导游资格证书和IC卡复印件;
9.旅行社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立地县(市、区)旅游局---审核资料---现场勘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起草上报文件

二。县级旅游局-----上报地级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管理科审核资料,起草批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批准许可

三。质量规范管理科印发批文,印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送省旅游局备案、盖章

四。申请人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签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开设质量保证金专用帐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五。申请人持《营业执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复印件、存款凭证复印件、责任保险发票到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备案。市旅游局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回答5: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市区旅游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