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己负责。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不属于商品房保修范围内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开发商无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找人帮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一、过了保修期,预埋水管漏水,漏水部位在业主房屋范围内的,应该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可以提供有偿维修。
二、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