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婚姻法规定,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履行赡养义务并不仅限于给赡养费,如果老人的收入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那么结合子女的实际生活、经济情况,子女可以自行考虑给付赡养费的具体金额以及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形式。
赡养费多大岁数开始给的相关规定:赡养义务开始的时间,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按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父母年满60周岁的时候,就差不多应该进行赡养了。而要是在60岁之前就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就需要提前开始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