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包括调岗调薪,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发出变更的要约,一方发出承诺,双方合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但现实情况是,用人单位因为不满劳动者的工作表现,提出变更,往往通过调岗达到调薪的目的,但是劳动者不同意,认为用人单位是通过此手段逼迫自己走,于是以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补足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2、当公司把您调到工作工资较低的岗位时,您应当用以下方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1)以书面方式拒绝调岗,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公司已经撤销了您的原岗位工作,您应该收集证据(如录音等);(2)尽量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3)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4)如投诉后公司仍然不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向履行劳动合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培训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岗。
如果不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调岗则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固定的工作岗位,调岗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则用人单位需要说明调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则上调岗不能降低原有待遇。
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