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这绝对不是霸王条款.只是一种措施,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血库的储存量.你换位思考一下,给你妈妈输的血是哪来的?如果有一个人在你妈妈之前使用掉了最后一包血,而没有人再献血增加库存的话,你妈妈还有血输吗?
你说你宁可希望明码标价,但是如果明码标价了,你也会说这个社会没有人情味了,人命关天的事情还要讲钱.
退一步说,现在你交的是押金,也就是说你经过献血可以取回,其实是给很多人保障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如果你妈妈输一次血,需要2000元费用,而不是押金了,那还有多少人输得起血呢?换言之,即使你去献血,也不退还你2000元了呢?你不是更觉得不公平了?
你家里如果不在乎这些钱,或者很在意自己的血,觉得献血对身体有害的话,那就当这2000元是买血的钱.
如果你家里经济情况不好,我倒是建议你去献血,你为人人,人人才会为你.
我只能告诉你,心态要相对放平一点,相对论学过吗?任何事物的公正都是相对的,国家法律维护公平,公正也是相对的,不可能杜绝一切不公平的行为.而有些措施的制订本身就是矛盾的,有句古诗说的好,有得必有失,既要保障血库的库存,又要制定一个没有任何问题的政策,是很难的.你有什么好的方案或建议吗?有的话也可以去人大投稿.相信一定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采纳的.
这个我知道,亲属有义务献血的纪录的话可以免费受血4次,有2次纪录的话就可以是8次,如果没有的话就要收钱的,很贵, 如果你已经受过血的话,只要拿出献血证到相应医院就可以退回全部的受血的费用,不久前我妈刚输过血,所以弄的很清楚
是的~要有家人鲜血~这样子~血的价格就不贵了~
如果你家没有人献血过~那你动手术钱花在买血上是很贵的~
献血还要去打证明~!
首先献血返还标准全国各地不一
你说的这个国家是没有规定,医院是怕你输了血不给钱,然后血又输了肯定不好要回去.
还有无偿献血的返还,不是在医院拿钱,是你凭你的输血凭证到当地血站领的返还金,医院这样做完全就是为了防止你不给钱.不过医院这样做你是没有办法的,法律上对你和对医院都没有倾斜.
这是地方规定,是违反献血法的,但是由于很多地方无偿献血工作开展的不好,地方政府就用这种办法强迫市民献血,。因此,虽然是违法的,但没有人敢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