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军衔:
列兵,一星;
二等兵,二星;
上等兵,三星;
少尉,一杠一星;
中尉,一杠两星;
上位,一杠三星;
少校,两杠一星;
中校,两杠两星;
上校,两杠三星;
少将,金章一星;
中将,金章两星;
二级上将,金章三星;
一级上将,金章三星;
特级上将,金章三星。
国民党军衔领章中华民国特级上将军肩章国民政府实施的军衔制中将级军官的军衔称谓。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其中将官设置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日战争胜利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
列兵,一星;
二等兵,二星;
上等兵,三星;
少尉,一杠一星;
中尉,一杠两星;
上位,一杠三星;
少校,两杠一星;
中校,两杠两星;
上校,两杠三星;
少将,金章一星;
中将,金章两星;
二级上将,金章三星;
一级上将,金章三星;
特级上将,金章三星。
拿好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