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给我们交保险,但是他说,我们工资里有三百块钱是保险补贴,这样违法吗

2024-11-22 08: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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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你单腊厅并位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你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所以你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
承诺加薪没有兑现,这个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给你的工资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轮迹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伏散资。
如果你单位不与你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你单位就应该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就应该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单位盖章,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是无效的,你现在与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
针对上述情况,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回答2:

这个要去你们当地的仲裁部门咨询

回答3:

应该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