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资料: (1)《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3)参保职工提供《珠海市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 (4)未参保或无工伤定性的职工需评残时,提供单位或公、检、法、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5)医疗档案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相关医疗诊断依据及检查报告(如x光报告单)等);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2、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属区域,将申请资料报送所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3、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六十日内办结,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结后,用人单位及伤者本人到经办机构签名领取《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书》;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凭该通知书领取和填写《珠海市职工因工残废待遇审批表》,并办理有关领取残疾金手续。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