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瘙痒症的特点是什么?

2024-12-01 09: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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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皮肤瘙痒症属于神经精神性皮肤病,是一种皮肤神经官能症疾患。临床上将只有皮肤瘙痒而无原发性皮肤损害者称之为瘙痒症
  特点:
1.全身性原发者,最初仅局限于一处,逐渐扩展至身体大部或全身。局限性者,发生于身体的某一部位,以肛门、阴囊及女阴等处多见。
  2.无原发性皮炎,由于搔抓可引起皮肤上出现抓痕、丘疹、血痂、色素沉着、湿疹样变及苔藓样变。
  3.阵发性剧烈瘙痒,瘙痒发作常有定时的特点。此外,尚有烧灼、虫爬及蚁行等感觉。
  4.感情冲动、环境温度变化及衣服摩擦等刺激,都可引起瘙痒发作或加重。

回答3:

(1)阵发性剧烈瘙痒。瘙痒发作常有定时,一般以精神变化、入睡前、气温变化、饮酒及食用辛辣食物最易引起。一经发作,常难以忍受,须强力搔抓,有时甚至借助器械搔抓,直至皮破血流,感觉疼痛,始可住手。

(2)无原发损害。由于频繁搔抓,皮肤常出现抓痕、血痂、色素沉着、湿疹化、苔藓化等继发损害。

(3)本病发生随年龄、季节而有不同。一般以老年人多见(老年性皮肤瘙痒症),冬夏易发(冬季皮痒症、夏季皮痒症)。发于冬季者,春暖可愈;发于夏季者,入冬即轻。

回答4:

患上了皮肤瘙痒症会瘙痒难耐,需要及时到皮肤科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