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800元。为了鼓励多购商品,甲公司同意给予A公司10%的商业折扣。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为72 000元,增值税额为12 240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84240
贷:主营业务收入7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240
(2)8日,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为60 000元,增值税额为10 200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借:应收账款 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3)13日,收到B公司的扣除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并存入银行。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68796
财务费用 70200*2%=1404
贷:应收账款 70200
(4)20日,A公司发现所购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经查明后,同意给予折让并取得了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800*10%=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17%=1360
贷:应付账款9360
甲公司3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72000+60000-8000=124000
(1)5日:
借:银行存款 84240.00
贷:销售收入 72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12240.00
(2)8日
借:应收账款-B公司 70200.00
贷:销售收入 60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10200.00
(3)13日
借:银行存款 56160.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1404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 70200.00
(4)20日
借:销售收入 72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1224.00
贷:应付账款 8424.00
甲公司3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72000+60000-7200=124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