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或其他法律名词?
2024-11-03 11:14: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

扩展资料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察举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铅启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败激碧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回答2:

反悔的一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或肆并者合同法支付违约金。
对于招标一方来说,由有孙消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裂凯迹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回答3:

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可以没收投标担保金.

回答4:

除非你是骗取中标的才会说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5:

正确的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