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的全世界除了中国、新加坡、朝鲜、中国香港,没了。公有制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是,所谓的私有制国家并不是每一寸土地都私有,以著名的土地私有制国家美国为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还拥有大量的公有土地,它们的用途主要是森林保护区和国家公园、铁路公路与运河、教育等等。事实上广为人知的瑞典、澳大利亚等国也有相当多的公有土地储备。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很多国家更像是“公私混合”制
在我国目前的宪法和法律的管辖范围内,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问题的,因为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具体来说有两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土地,二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也就是说,对于这两种土地,公民和法人对于土地仅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包括农村的宅基地,农民对它也仅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考虑到一个中国原则,存在土地私有化只有在我国的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这三个地方法律是允许土地私有化的。
农村的居民住宅
哎!那两个SB 你们看清楚人家的问题再回答不行吗?